我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10国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即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兑现所有货物自由贸易化承诺。
RCEP新增了中日自贸伙伴关系,日本是RCEP区域内唯一没有同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所以中日两国的关税减让安排是
此次RCEP最大的亮点,这对出口机电、化工品、纺织品等会带来一定利好。另一亮点就是RCEP实现15个成员国之间的原产地累积,使得货物更容易获得RCEP原产地资格,同时在确定货物具有RCEP原产资格,但未能明确RCEP原产地国的情况下,允许企业申请适用协定项下最高税率,或商品生产所涉及国家最高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RCEP的谈判方式是两两谈判商定关税减让,所以同一产品对不同贸易伙伴国存在关税差异是一个普遍现象。并且,RCEP与已经实施的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等6个区域贸易协定形成税率交叉,降税幅度有所不同。
为此,钱江海关驻建德办事处提醒辖区广大进出口企业,待RCEP生效后,在选择适用哪个优惠贸易协定时,建议从降税清单产品范围、关税减让幅度、原产地标准等方面综合考量,择优选择降税幅度最大的优惠贸易协定。同时,如有涉及进出口业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可随时联系属地海关,海关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第一时间予以妥善解决。
(通讯员 斯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