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建德市人力社保局、建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建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建人社发〔2021〕99号) ,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调整为275元,每人每月提高105元。本次调整惠及全市6.9万名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补发金额共计8865余万元已于12月23日发放到位。
除此之外,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常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由原来的3400元提高至5500元。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办理当年度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人员的家属,此次补发还可收到21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差额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2010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历经七次调整,本次为历史调整幅度最高一次。此次调整有力推动“扩中提低”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通讯员 吕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