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多措并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工作成效明显。但记者日前跟随市分类办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垃圾分类推进不够深入,存在垃圾分类设施不完善、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和清运等问题。
近日,记者在位于钦堂乡的建德市祥瑞砂石料有限公司门口看到,该企业未设置四分类桶,仅有绿桶和红桶,分类设施脏污,桶只破损缺失且标识错误。企业内无垃圾分类宣传海报,投放点位无责任人信息公示,桶内垃圾混投现象严重。杭州诚泰展具有限公司也同样存在投放点位未公示责任人的情况,且可回收物桶、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被锁死,仅其他垃圾桶可供投放,桶内有垃圾混投情况,垃圾桶的周边地上散落着大量烟头、果皮等各类垃圾,十分脏乱。
对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钦堂中队执法队员平佳音表示:“我们当场已经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将加强企业垃圾分类监督管理。”
随后,市分类办工作人员在杭州庆博实业有限公司发现,该企业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但存在将其他垃圾桶作为工业固废桶使用的情况,且有桶内混投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现象。
经调查了解,该企业也实行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但是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还是不强。对此,杭州庆博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鹏表示将马上整改,保证这种情况不再发生。
不仅是企业,钦堂乡部分村垃圾分类情况也不容乐观。蒲田村宦塘自然村的一处空地上摆放有大量垃圾桶,桶内垃圾混投严重,基本未分类,垃圾桶脏污破损且有部分桶标识错误,周边环境也是脏乱差。据了解,宦塘自然村垃圾分类实行上门收集模式,这里是村里的垃圾临时堆放点。
对于村里垃圾分类不到位的问题,蒲田村妇女委员王运解释说:“因为临金高速公路在这里施工,有很多外地职工都住在这边,给村里的垃圾分类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目前存在的问题除了分类不到位,新的垃圾站收集点位也没有建好,不过月底之前新的垃圾站点会建好,届时可以正常投入使用,我们今后也会加强管理。”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交运的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分类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报告。
可以说,清运公司没有对垃圾分类工作不达标的点位进行拒运,是放任不实施垃圾分类者的违规行为。作为清运公司,浙江同盛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经理洪熹承认该公司对垃圾清运驾驶员缺乏有效的管理,要求做到垃圾不分类的不清运,垃圾桶脏的不清运,垃圾桶破损的不清运,垃圾满溢的不清运,标识不全的不清运,不规范乱摆的也不清运。
钦堂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朱志成承诺:“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企业和所在村立即整改,同时,加强对企业、村的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促进各个村和企业垃圾分类常态化。”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辖区内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及时报告生活垃圾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管理责任人的,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纳入行业监管内容。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方对垃圾分类工作责任落实都不到位。市分类办专职副主任徐晓刚认为,企业和村里垃圾分类的漏洞,说明相关责任人责任没有落实,说明环卫清运单位“六不”工作也没有落实,也反映应了钦堂乡垃圾分类工作还不够到位。他表示,市分类办会继续加大对“六不”工作未落实和垃圾分类漏洞开展检查,一并纳入年度的综合考评。
【编后语】抓好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压实各方责任,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垃圾分类各环节应明确监管责任,构建严格分类、精细运作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加强动态巡查、规范化管理和常态化保持。处罚是办法不是目的,希望广大企业和基层单位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等方式,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意识,规范垃圾分类投放行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