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场内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交易,切断可能的疫情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二、严格监督场内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入场销售。
三、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米面油、蔬菜水果、散装食品等食品安全监管。做好每日快检,检测结果公示公开,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到位。
四、督促教育经营户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防场内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农副产品价格平稳、供应有序,如有异常立即报告。
五、严格落实市场内防控措施:市场一律清洗消毒,市场经营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口罩,市场一律张贴和滚动播放防控宣传资料,进场人员一律落实“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测温”三个到位要求。
六、销售冷链食品“四个不得”(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等疫情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
七、开展市场经营人员、管理人员排查,对来自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来自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