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推进《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万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夏喜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文扬、赵志荣、吕建月、吴岳炎、徐拥军、杨福泉在建德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是我省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民营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企业家是我省的宝贵财富。我省通过立法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稳定的发展环境,开创了以法治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先河。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全力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条例》实施的主体责任,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全面实施,把《条例》的各项规定逐项落实到位;要切实形成《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合力,促进协调机制,细化完善相关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一流的环境。
会议要求,正确把握《条例》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切实提升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效,创新落实相关法规,探索完善具体措施,迅速抓好《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的有关工作,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到位、落地实施到位、监督跟踪到位,不折不扣落实《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全省会议结束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续会,就杭州市贯彻《条例》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记者 朱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