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没想到我昨天刚提交了诉状,今天当场就拿到了8万元赔偿款,我可以安心在家休养了。”经过整整5个小时的调解,老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他紧紧握住大同法庭刘军法官的手不停道谢。
一起事故,他从高处不慎坠落,不幸造成十级伤残。老罗是个农民工,长期在各个工地从事扎钢筋工作。去年3月,老罗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五米的高处坠落,造成左腿胫骨骨折和全身多处受伤。事故发生1年多了,老罗先后找到承包钢筋工程的小包工头吴某、工地的大包工头周某和整个工地的施工单位要求赔偿,但都事与愿违,老罗仅仅拿到了3万元赔偿款,而自己已经支付医药费近8万元。身体尚需治疗休养,这钱从哪里来?所以,他不顾自己左腿一瘸一拐,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
一纸诉状,法官关切伤情夜联各方,着手安排翌日协商。4月1日晚,老罗的代理律师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向建德法院大同法庭提交诉状。刘军法官接收到诉求后,马上联系老罗的律师了解详细案情。在得知老罗本不富裕的家庭因医药费和老罗伤情更加雪上加霜时,刘军法官当即决定快速处理。他连夜拨通了三位被告的电话,严肃要求他们次日到庭协商处理老罗的赔偿事宜。
一次会面,各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相互指责缺乏担当。第二天下午,老罗和他的女儿、律师,被告吴某、周某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法律顾问等一行人如约而至。几人一碰面,调解室里顿时剑拔弩张。吴某满是无奈地说:“老罗是我叫去干活的,工资也是我发的,才去做了没几天就出了事。我只是个小包工头,我现在工程款也还没拿到,实在是没有钱赔给他。”周某更是激动的说:“老罗不是我叫来工地干活的,扎钢筋的活儿我都包给吴老板了,怎么还起诉我呢?而且这件事情老罗自己也有责任的,他自己站在五米高的架子上干活,怎么不注意自身安全呢?”施工单位则是公事公办的态度:“我们跟周某签过书面协议的,工程由他来施工,出现事故也是由他赔偿。老罗说他构成十级伤残,但是我们对鉴定报告有怀疑,也不能肯定老罗8万元的医药费中是不是有与本次事故无关的费用。我们要求按照程序对老罗的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和医药费的合理性进行鉴定。”三位被告的话一说完,老罗的脸气得通红,老罗的女儿也急得跟对方吵了起来。
一场调解,法官释法析理说服各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在了解各方态度后,刘军法官决定将现有的“面对面”调解转为“背靠背”调解。他先做起了三位被告的工作:“公司把中标的工程转包给了没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周某,周某又把其中的钢筋工作分包给了同样没有资质的吴某,已经构成选任过失;吴某作为老罗的雇主,没有为老罗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存在过错。你们三方都需要对老罗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鉴定报告大家也看到了,医药费明细你们也可以仔细审核”。接着,刘军法官又从情理方面入手,引导他们换位思考,让他们认识到事故给老罗造成的伤害。随后,刘军法官向老罗指出:“老罗,你是多年的熟练工了,开工前没有仔细检查自己的工具,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你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也需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一部分责任。”
经过5个小时的释法明理、晓以利弊,刘军法官对事故的处理提出了中肯的参考意见,各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老罗一共可以拿到19万元的赔偿款。在刘军法官的坚持下,除已经拿到的3万外,被告方还当场筹集了8万元付给老罗作为医药费损失,而剩余的赔偿款也将在两个月内付清。
一起事故是痛心,一纸诉状是无奈,夜联各方是急切,五小时调解是责任。大同法庭快速高效地化解本案纷争,解了老百姓燃眉之急,真正做到了办事有温度,服务有力度,也充分体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为民是大事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
(通讯员 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