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明天就过年了,我们终于拿到工钱了,感谢你们检察院为我们做主,要不是你们支持起诉,我们不可能这么及时拿到工钱。”
腊月二十九的下午,老万(化名)高兴地在电话里跟承办检察官说出上面这段话。老万是建德市更楼街道的一名泥瓦工,不久前,他和十几个工友来到建德市检察院,希望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助他们讨回拖欠已久的工资。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些老乡都是我叫来一起在工地打工的,如果拿不回大家的工钱,我这个年也过不安心。”老万当时按捺不住急切的心情向承办检察官倾诉。
原来,2019年6月至10月间,老万受刘程(化名)雇佣,在建德市某工地做装修工程。这项工程由安徽某科技公司承包,之后该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刘程,由刘程以公司名义自筹资金自行组织工人施工,而该科技公司从中收取管理费。然而,2019年10月份工程结束后,老万的工资却没有足额拿到。和他一样被拖欠工资的,有100余名工人,拖欠工资总额达50余万元。
在施工期间,刘程虽收到了工程款,但未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公安机关侦查后,以刘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建德市检察院会同劳动监察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协助老万等被欠薪农民工准备相应证据材料,并于1月18日支持老万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积极化解矛盾,让农民工早日拿到钱,建德市检察院仍积极与被挂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富(化名)进行沟通协调。王富认为,如果他们公司来支付工资有点冤,公司仅仅是借名给刘程承包工程,从来没参与过这个工程。办案人员向其说明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王富所在公司拿出46万元支付老万等人的工资报酬。刘程家属也于2月10日筹集了1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当日,劳动监察部门仔细核对,一一为老万等100余名农民工足额发放拖欠工资。拿到工资的老万等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其漫漫讨薪路也终于在过年前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通讯员 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