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由建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蔡某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在建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某犯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网售194套偷拍摄像头,非法获利4万元
近年来,多起游客在酒店、民宿住宿时发现伪装在马桶盖、路由器内的针孔摄像头的案件被曝光。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设备走向千家万户,其中,窃听,窃照器材伪装成日常生活用品,正悄悄出现在电子科技产品市场和网络市场上,这严重侵害着人民群众的隐私安全。
2018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蔡某某开了一家淘宝店,专卖电子产品,其中一种电子闹钟销量最好。看似电子闹钟,它其实是经过“改头换面”的迷你摄影、录音器材。这些经过“改头换面”的电子设备不是为了小而美,而是为了窃听、窃照。从2018年至案发期间,被告人蔡某某共销售非法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共计194套,非法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该电子闹钟式窃听窃照设备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建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某非法销售窃听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院提醒:当今电子产品发展迅速,新型摄像、录音设备不断更新换代,但这也导致偷窥、偷拍、窃听等问题难以防范,人们在日常居家、出行过程中一旦发现窃听、窃照、窃录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报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通讯员 王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