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项某某猥亵儿童一案,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完成了开庭审理。公诉人在市检察院的远程庭审室参与庭审,就案件事实、定性及量刑发表意见,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法庭经审判后当庭判处被告人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自新冠肺炎爆发以来,既要实现案件的快速办理又要保证办案安全,市检察院强化科技手段在办案中的运用,利用“三远一网”,减少人员之间面对面的接触,在提审、开庭等环节主动与法院和看守所配合,将公诉席移到了远程庭审室。平时出现在法庭公诉台上的公诉人走上“云”端出庭支持公诉,运用“云”审判系统实现了公诉人、审判员、被告人三方异地开庭审理案件。
此外,市检察院利用钉钉视频会议系统召集人民监督员召开远程诉前会议接受线上“云监督”、利用微信视频模式和司法救助对象远程视频进行司法“云救助”等形式的“云办案”,不仅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聚集,又保证办案工作依法严谨高效开展,推动了防疫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通讯员 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