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审批过程面临步骤多、程序严、期限长等现状。我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提醒告知、超前服务等举措,助推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
一是提前告知,展示“温度”。企业危化品建设项目经经信备案后,应急管理部门书面告知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所需材料、步骤、程序,推荐登记过的服务中介机构名单,教会企业如何走审批程序,体现应急管理部门服务企业的“温度”。
二是及时服务,突出“速度”。企业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三个步骤节点,在权限范围内,上门指导企业做好三个节点的安全评价报告审查工作,并及时对接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安排审查、验收,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期限,助推企业“最多跑一次”。
三是举措得当,体现“效度”。发挥好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跟踪危化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了解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企业和中介协调解决。用扎实的举措,实现危化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过程不走“岔路、弯路、慢路”。
(通讯员 徐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