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团兼职审批、规范社团兼职行为、健全社团兼职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积极开展专题会议,确保窗口社团兼职工作依纪依规开展。
一是重申相关规定要求,学习部署“快”。窗口利用午间休息时间,开展学习培训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组部规定(中组发〔2014〕11号、《组工通讯》2016年15期)、总局政策,以及市局管理要求等文件,明确在职干部、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管排查“全”。窗口对全体人员在社团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并针对兼职人员的兼职条件、审批报备、履职尽责、年度报告、取酬报销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特别要对现有干部在机构改革前的社团兼职历史情况进行梳理。并让每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社会团体兼职自查表》,并承诺签字,再根据个人自查表汇总填写《在职、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表》,做到深入排查不留死角。
三是坚决整改严肃处理,督促落实“严”。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此次督查中新发现的问题,窗口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落实到位。在全过程中保持高度重视、周密实施,全面摸清在职及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通讯员 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