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法院开展集中腾房活动,对唐某位于新安江街道锦华园的房屋、夏某位于寿昌镇昌西路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退。此次活动,市法院出动干警50人、警车7辆,邀请人大代表、乡镇社区人员、公证人员参与执行过程。
欠钱不还 玩起“人间蒸发”
7点30分,随着市法院执行局局长一声号令,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出发,前往新安江街道锦华园进行依法强腾。
2012年,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16万元,约定2个月后归还,但唐某未按约定如期归还。经双方协商,唐某承诺在2013年10月前还清欠款14万元,却再次食言。 2014年3月,周某将唐某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及利息,市法院判决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未能联系上被执行人,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后申请人提出不进行处置的要求。后来,周某打听到被执行人唐某在外种植草莓,2018年2月,申请人周某向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向唐某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在涉案房屋张贴送达腾房公告,唐某皆未按要求履行。
当天上午10点30分,腾退行动顺利结束。据了解,被执行人唐某在法院还有若干执行案件,该房屋腾空后拍卖所得将用于清偿债务,最大程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有借无还 无视生效调解协议
中午12点30分,执行局干警又与人大代表、乡镇社区人员马不停蹄赶赴寿昌镇昌西路,开始对被执行人夏某名下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2015年4月,经寿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夏某与楼某达成还款协议,夏某同意分期偿还楼某夫妇欠款本金620000元及利息。之后,夏某一直未按履行。2017年11月,楼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夏某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视而不见,也未按腾退公告上的要求腾空房屋。最终,耗时三个半小时,屋内的物品被统一安置到指定地点,腾退活动顺利结束。
据悉,强制腾退房屋是依法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必要措施。接下来,市法院将继续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以高压态势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通讯员 姚樟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