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2月1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7】94号)文件开始实施,明确规定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和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等3类公共场所无需取得卫生许可证。
在以往的经验中,这几类本就属于比较难管理的场所,流动性大、经营不稳定,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单位应如何监管?经过多次讨论后,市卫生监督所提出应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即无需发证的单位就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保证规范经营、接受监督。
为了方便经营者,市卫生监督员首先制定公开承诺模板,并制作建德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然后拎着公示牌,拿着榔头、水泥钉,走街串巷 ,向经营者们宣传文件精神,指导其如何做出承诺,要求其公示承诺书、卫生管理制度、健康合格证明、卫生信誉度等级、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卫生许可的“放管服”,节省了经营者办事的时间和成本,但也加大了经营者的诚信考验,诺有千金,言重九鼎,望广大公共场所经营者为诚信社会添砖加瓦,也欢迎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通讯员 王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