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美丽城区”,自2017年7月份开始,市城管局根据《“美丽建德”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德市“美丽城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屋顶广告严禁,大型广告严控,立面广告有序,店招店牌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共拆除各类户外广告392处,拆除面积7098平方米,立案查处103起。
本次户外广告整治范围包括主城区(含洋安区块)新安路、新安东路、白沙路、严州大道等主干道道路两侧及新安江两岸及其他重要节点,对安装在屋顶、未经审批且不符合审批条件、手续不完备且不符合规划、过期或失去使用功能、不符要求的指路牌、标识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对审批手续虽不完备但符合规划条件、对可审批但未按要求设置的和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改。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城管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建德报纸等载体,坚持宣传告知在先,鼓励产权单位自改自拆;对违规设置广告的当事人,多次上门走访,劝说当事人主动拆除,对拆除难度较大的,协助当事人进行助除,对拒不配合的,集中进行强制拆除。
位于白沙路公安大楼南侧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牵扯设施所有人巨大利益,当事人拒不配合,城管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广告设施进行立案查处,并与9月15号依法组织拆除,拆除工程中,因广告设施巨大,现场动用了大型起吊设施,对广告设施进行起吊切割。
程周坞路口中医院广告,横跨道路两侧,设置时间较长,且部分锈蚀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由于该处广告设施高度较高,跨度较大,各种管线复杂交错,拆除难度极大。为确保安全且避免影响交通,城管局积极对接交警部门,在夜间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拆除。
新安江南侧江滨公园内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于1996年,经过20多年的运行,部分广告设施的支架已经老化,有安全隐患,而部分广告存在缺亮的现象,同时严重影响新安江沿江两岸自然生态景观。但由于负责运营的广告公司和多家广告发布企业有合同在身,部分合同是到2020年底,拆除意味着要产生合同纠纷,因此迟迟不肯自行拆除。城管局通过立案查处、上门沟通以及在多方通力合作下,于11月初组织了拆除。
据悉,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结合“美丽城区”建设中主城区有机更新的立面整治项目,对城区户外广告继续开展整改和统一更新,实现户外广告与城区景观和谐统一,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通讯员 施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