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农村百吨以上千吨以下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行动,对我市内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指导。
截至目前,市卫生监督所派出监督员14人次,覆盖寿昌、李家和莲花等乡镇,对其辖区内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实地检查。从监督结果来看,5家水厂的粗滤工作均开展,并有专人管理,对水源水也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当然不足之处也有,例如供管水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水质的消毒不够彻底。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水厂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通讯员 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