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药企业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日前,我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的规定,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建市管[2017]29号),正式启动2017年建德市药品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
通知要求,辖区内全部药品从业人员须在4月、5月期间,携《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表格》到乡镇以上卫生院进行体检。目前,已通过药械直通车、QQ联系群等平台通知全市涉药单位。 (通讯员 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