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将党的建设融入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去。4月22日,市民政局召集部分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围绕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举行座谈。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进行了政策解读。座谈会上,来自市民营企业协会、粮油产业协会、先锋职业学校、印刷行业协会等11家社会组织的代表以及教育局、文广新局等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交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设想和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整个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做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需要。要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各项重点任务,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进一步提高。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提供有力保障、抓好督促落实。(通讯员 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