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运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不断学习,我们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在提高,管理方式在改变,综合服务素质在增强,克服“老常态”,展现运管“新常态”风采。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跃,道路运输行业面临着全方位的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依法治运、交通治堵、驾培市场化、电子物流、网络预约车等新生事物带来诸多监管难题,运管部门急需适应这些新常态,在突破创新中求发展。
在运管队伍整体进步的同时,我们依然要警惕并克服“老常态”。目前“老常态”主要存在文明执法不到位和复杂案件执法严谨度不够两种情况。文明执法不到位,主要是执法的思维惯性还停留在稽征时代,执法的文明用语不规范,执法过程中“程序第一”的观念依旧比较淡薄,缺少亮证、告知;复杂案件执法严谨度不够,存在查处违章贪多厌精,对复杂的案件思路不明、缺乏耐心。
“老常态”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在历年行政执法过程中,较少遇到甚至没有遇到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因此,脑海中 “居安思危”的意识相对淡薄,始终认为可以制约管理对象。殊不知,在法制社会建设的进程中,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惯性思维。
要克服“老常态”,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谨小慎微,需要我们把工作做深做细,需要我们重新定位、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只有保持高度的警惕心和责任心,我们才能将运政管理工作做到实处,做得更好。(通讯员 何涛 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