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多措并举深化“阳光稽查” 成效显著 2014年,市地税局立足基本职能,大力推行“阳光稽查”工作制度,切实提升稽查工作质效。
一是专项整治无死角。组织开展269户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范围涉及房地产、建筑安装、股权变更企业、多年未查工业及商贸企业、非学历教育培训企业等,检查时间跨度为2011年至2013年。强化发票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地税发票逐票核查,严厉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共比对发票2632余份,发现违规发票118份,涉及企业17家。
二是规范秩序有重点。强化举报、重点检查、协查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开展调账检查,完成重点检查70户;截止12月月底共计查补入库2225.76万元,其中税款1703.2万元,罚款143.86万元,滞纳金341.24万元,附加费37.46万元。
三是部门合作见实效。加强与国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合作,制定《稽查案件时效监督管理制度》《重大案件跟踪管理办法》等制度,构建部门协查机制,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学习借鉴优秀办案思路,改进自身稽查方式,创新稽查方法;实现管查互动,稽查与征管加强沟通交流,查管信息及时传递,保证税收收入。
(通讯员 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