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车用油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我市从2014年11月1日零点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提前供应国IV标准柴油和国V标准汽油, 更新后的油品标识分别为:柴油0#或-10#IV,汽油原93#变更为92#V,原97#变更95#V。
目前我市共有加油站(点)61座。为确保油品提标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市商务局积极做好车用汽柴油标准升级保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加油站油品升级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加油站(点)把握时间节点,提前落实油品调度和置换工作, 更新油品标识,保证油品质量,确保市场不断供。同时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上报油品提标升级工作方案,报告油品置换和保供情况以及应急处理预案。(通讯员 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