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 (建政办函【2018】85号)和《关于印发建德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建亩均办〔2021〕2号)文件要求,市亩均办分别对35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365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情况具体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A类企业57家、B类企业155家、C类企业130家、D类企业12家。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A类企业5家、B类企业94家、C类企业91家、D类企业175家。
以上评价结果经十七届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4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市经信局投资运行科沈莉丽15867298033。
建德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