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有关部门已对建德市新安江农贸市场停车楼建设工程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2月3日。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翁小军,联系电话:18757196810
附件:新安江农贸市场停车楼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新安江农贸市场停车楼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