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建政函〔2016〕207号)、《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市委宣〔2016〕63号)、《关于2019年度建德市文创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沿用<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宣〔2020〕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建德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且经营正常,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范围:
1.园区(集聚区)、平台项目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对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文创小镇以及文创公共服务平台等,单个项目根据项目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2.重点扶持行业项目(数字内容产业、文化休闲旅游业、设计服务业)
(1)数字内容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效益好、发展前景大的数字游戏、互动娱乐、影视动漫、立体影像、数字出版、数字典藏、数字表演、网络服务、内容软件等相关数字内容产业。
(2)文化休闲旅游业:以文化资源为内涵、以创意设计为要素,对当地旅游业起示范引领以及积极推动作用的休闲旅游项目。
(3)设计服务业:有自己独特风格体系、运用文化特色进行的建筑景观设计、广告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等设计服务业。
上述类别单个项目根据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3.其它行业项目(艺术品、文化会展及教育培训业)
(1)艺术品业:能起到繁荣地方文化艺术市场,展示艺术特色的艺术品创作与交易,民间手工项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项目,包括艺术品拍卖、艺术品交易、艺术品会展以及当代艺术发展、手工与民间艺术等项目。
(2)文化会展业:以文化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主要展示和交易对象,大力宣传我市文化特色的的会展、文创活动等项目。
(3)教育培训业:对具有一定技能性的职业培训、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传统手工艺培训等项目。
上述类别单个项目根据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
注:民办非企业单位只允许申报此类项目
(三)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
需上报的书面材料如下:
(1)2019年度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单位网上自行下载,按要求用A4纸打印);
(2)2019年度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项目单位网上自行下载,需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五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交单证即可);
(4)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
(5)上一年度所获扶持文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查报告,申报的内容及投入不得与上一年度重合,不提交者文创办将不受理2019年度项目的申报。未获得上一年度项目扶持的不需提供。
(6)产品和服务的专利证书,版权证明材料(若无可不提供)。
2.网络申报
书面申报后组织项目初审,初审通过进入正式申报名单的项目需进行网络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主体要符合申报条件。
2.申报主体要运营正常且不得有违规用地、环境污染、安全事故、违反税收法规被处罚及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
3.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文化产业导向及相关标准,要符合我市文创产业发展规划。
4.申报的项目要真实落地,要有真实有效投入产生,如有虚假需承担法律责任;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在申报截止日前完成。
5.申报单位在填报项目投入资金时必须结合项目,以能提供的合法合规投入票据为依据,填写申请补助金额时要根据《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市委宣〔2016〕63号)中相关产业类别的比例以及额度予以填报。
6.申报的项目不得在其它单位享受过财政补助;申报的内容及投入不得与原申报过的项目重复。如查实重复(跟其他单位重复、跟原申报项目重复、跟原申报项目投入票据重复),取消当年申报扶持资格。
7.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必须在有效期内上报。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乡镇(街道)项目受理处:
四、项目汇总受理单位: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地 址:新安江街道府西路85号
联 系 人:徐 艺 联系电话:64726776,15990140481
五、项目申报受理期限:
乡镇(街道)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5月13日16:30。
市文创办受理截止日期:2020年5月15日16:30。
特此公告。
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建 德 市 财 政 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