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建德新闻网
0571-64718371
举报电话: 0571-647348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公告·通知

微信扫一扫分享

关于建德市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十条意见
2020-02-21 18:06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当前“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全力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设立乡村产业应急专项支持资金,助力涉农经营主体抗击疫情、共渡难关,特制定建德市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十条意见:

一、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对农业产业特色村、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以及农业项目平台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开展联系科技示范户活动,通过指导服务,帮助增产增收。

二、支持措施

(一)加快省、杭州市各项补助政策落地。切实扩大政策的惠及面和影响力,指导协助涉农主体享受各级各项支持政策,借力加快发展。加快上一年度农业产业政策项目验收审核进度,尽早兑现奖励资金。

(二)全力春耕备耕,加快恢复粮食生产。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补贴标准在2019年基础上额外增加10元/亩;着力减少农田抛荒,对解决农田常年性抛荒种植粮油、蔬菜作物50亩(含)以上的,给予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符合规模种粮的经营主体,在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继续享受规模种粮补贴。

(三)助力异地莓农恢复生产。对异地莓农组织增加1万元/家的工作经费,其中湖北地区莓农组织增加2万元/家的工作经费。

(四)支持春茶生产。支持规模茶叶企业、大户春茶采收,对投产茶园50亩(含)以上的,给予1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五)实施渔业基地补助。对1月23日至疫情响应结束期间,新增投放养殖面积10亩(含)以上的主体,达到正常水准的,凭苗种购买凭证、放养记录、生产管理记录等,给予养殖面积1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六)实施蔬菜基地保供补助。对1月23日至疫情响应结束期间,杭州市级蔬菜“菜篮子”基地新栽种蔬菜面积20亩(含) 以上的给予100元/亩补助,食用菌1万棒(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万棒补助。

(七)鼓励林业产业基地开展春季生产管理。对连片规模达150亩(含)以上的林业产业基地,开展春季抚育、施肥及病虫害防治的,给予80元/亩的补助。

(八)鼓励农业电商发展,拓宽销售渠道。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本年度在主流电商平台新开设店铺的,给予5000元/家的补助;对农业电商企业本年度网络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家的补助。

(九)支持民宿经营主体度过困难期。对上一年度在公安游客登记系统登记入住100人次(含)以上的民宿,给予疫情防控补助2000元/家;入住400人次(含)以上的民宿,给予疫情防控补助5000元/家。对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含)前按公安要求进行入住系统升级并正常经营的主体,补助1000元/家。

(十)保障放心农产品供应。按照农业农村部文件精神,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在农产品上市时能够正确开具和规范使用合格证的,给予1000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本意见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21日—2021年2月20日。与其他支持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本意见由建德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德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 周冰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