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政函(2019)64号文件和《高铁新区“新华拆迁安置房三期工程”项目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房屋征收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高铁新区新华拆迁安置房三期工程项目被征收房屋签约期限、搬迁腾空期限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2019年9月15日至10月4日。
9月15日至24日期间签约的,被补偿人享受200元/平方米合法住房面积的签约奖励;9月25日至10月4日期间签约的,被补偿人享受150元/平方米合法住房面积的签约奖励;10月5日之后签约的,被补偿人不享受签约奖励。
二、腾空期限: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
10月15日至29日期间腾空移交的,被补偿人享受200元/平方米合法住房面积的腾空奖励;10月30日至11月13日期间腾空移交的,被补偿人享受150元/平方米合法住房面积的腾空奖励;11月14日之后签约腾空移交的,被补偿人不享受腾空奖金。被补偿人在10月15日之前腾空的,被补偿人还可享受合法住房建筑面积1元/㎡/天的提前腾空奖励。
特此公告。
建德市人民政府洋溪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