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因新安江府北、健康南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决定推荐不少于3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请自愿参加新安江府北、健康南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且已在杭州市2017-2020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中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建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简介、报价表及对所参加项目评估的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要求:1、为了公平公正,不得独自在征收范围内上门做宣传、推广和拉票,一经查实有拉票行为取消参与该项目评估的资格。2、因征收评估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应保证有足够的注册评估师参与评估和解释工作,无注册评估师资质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报名地点:新安江街道新世纪大厦1201室。
联系人及电话:龚炜,64070596。
附件:关于调整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的通知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