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有关部门已对新安江府北、健康南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4日。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菜市路8号(新安江主城区旧城改造指挥部)、新安江街道府东社区。
联系人:
健康南路1幢、 1幢A:叶素莲;联系电话:13588352517;
政法路5幢、5幢A、5幢B:吴敏;联系电话:13858161517;
政 法 路 18 幢:黄国军;联系电话:15988865225;
府 西 路 56 幢:李 华;联系电话:13750828276。
附件:建德市新安江府北、健康南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