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3月12日至5月11日,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新安江街道等8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一、巡察对象和范围
新安江街道、更楼街道、乾潭镇、梅城镇、市科协、市残联、市供销总社、市党史研究室(方志办)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重点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要求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
(六)对上级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七)执行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各设立专门巡察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上述范围之外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建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