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8月5日,新安江影剧院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已全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新安江影剧院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五条第(二)款及相关规定,现将新安江影剧院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住宅房屋搬迁腾空期限通知如下: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搬迁腾空期限为: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29日止。
请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期搬迁腾空。如未在规定的搬迁腾空期限内腾空移交被征收房屋的:(1)原选房顺序号无效,选房顺序号按实际腾空交房日确定;(2)不能享受按期搬迁腾空奖(最高20000元,按三个时段递减);(3)不能享受被征收房屋面积奖(货币补偿:300元/平方米;产权调换:200元/平方米)。
鼓励提前腾空。如提前腾空的,住宅房屋依据建政函[2017]105号《建德市2017年度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助标准》的规定,按日领取临时安置费。
特此通知。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德市人民政府新安江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