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第3号
现发布《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请认真执行。
代市长:朱欢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冬至期间我市以晴好天气为主,森林消防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建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8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令期。森林防火禁令期间,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