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梅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人口及外来人口剧增,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进一步促进梅城镇健康、有序的开发建设,以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
一,在土地出让之前,需委托规划设计部门对规划用地做出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C-11-1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调整前 商住用地 ≤1.8 ≤41% ≥30% ≤24米
调整后 商业金融 ≤2.5 ≤60% ≥10% ≤50米
根据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梅城镇C-11-1地块选址(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暨控规地块调整》予以公示。
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0日—2016年12月20日(共30日)。
二、公示地点:建德市梅城镇西湖村公告栏、建德新闻网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建德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建德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1—64143345
联系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梅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0日
规划总平面图
道路交通分析图
规划红线图
规划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