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府前路西侧麻岭巷地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新安路3幢A楼、B楼和麻岭巷2幢的房屋所有权记载的主房和柴间与实际状况不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等规定,经建德市房产管理处对以上房屋的房产档案核对,现将核对情况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相关当事人于通告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建德市府前路区块旧城改造指挥部。
联系人:王炎荣 联系电话:13805702373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