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德市《关于鼓励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6号)和《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文创办〔2015〕3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受理,实地勘察、部门联审、项目答辩、现场评分、财务审核等程序,拟对以下47个项目给予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6月8日至6月14日。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反映。单位书面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68号;邮编311600;受理电话:(0571)64726776。
建德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建 德 市 财 政 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