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4月12日予以公布后,被征收人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单户独幢面积较大的被征收房屋,要求可以选择多套安置房;
2.要求提高签约奖、腾空奖等奖励幅度;
3.要求提高柴间的补偿标准;
4.要求提高房屋的评估价;
5.要求住宅选择货币补偿而购买二手房的,也可享受购买商品房的12%奖励。
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上述问题,建德市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对第1条予以采纳,可以选择多套安置房。其他意见因现行法规、政策已有明确规定,仍执行原规定。现将修改确定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