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因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需要,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现决定推荐不少于3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请自愿参加新安江街道塘坞区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且已在杭房局[2011]134号、杭房局[2012]49号名录中公布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建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简介及对所参加项目评估的承诺书。
特此通知。
报名地点:新安江街道新世纪大厦1201室。
联系人及电话:龚炜,64070589。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