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建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新安江主城区段江面渔船及无证小型船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新安江下塘码头至新安江电厂江面所有捕捞渔船及无证小型船。
二、整治目标
1、自2015年7月15日起,所有合法持证的捕捞渔船必须在指定地点定点停靠,并按要求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外观美化改造。
2、在2015年7月20日前,所有无证小型船一律由船主自行清除上岸,逾期未清除的,将由有关部门、街道联合执法,强行拖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三、整治要求
各有关部门、街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抽调人员,集中整治,齐心协力,严格按“三改一拆”的相关要求,确保按时整治到位。整治期间,对使用暴力手段阻挠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
建德市公安局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建德管理处
建德市水利水产局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