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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建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2014-04-09 14:35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建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入围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具体名单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二、时间:

1、报考建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至11︰30

2、其它职位:2014年4月11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三、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号)

四、注意事项:

考生需提供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个人信息部分要填写完整,粘贴有条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包括不受户籍限制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考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复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注:不再另行发放书面资格复审通知书。

中共建德市委组织部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9日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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