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的防护作用取决于其安全性能,安全性能不达标或者无效的防雷装置极易留下安全隐患,甚至成为引雷装置。当前,我市已进入雷电多发期,为确保防雷装置安全有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应急办法》、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建德市防雷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14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对象和范围
建德市范围内目前在用和竣工验收超过一年的各类建(构)筑物、场所、设施所安装的防雷装置均纳入本年度防雷安全检测范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责任主体一般为有关建(构)筑物、场所、设施的产权单位(或个人),但也可由使用单位(或个人)和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二、检测时间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危化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1、危化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申报检测一次。
2、其他建(构)筑物、场所、设施所安装的防雷装置1年申报检测一次。
3、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到期的单位,提前15个工作日向建德市防雷设施检测所申请检测,具体由市防雷所安排检测。
三、检测要求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应对辖区或下属企事业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对拒不组织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拒绝对存在隐患的防雷装置进行整改,或者对存在隐患的防雷装置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建德市气象局及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3、检测机构:建德市防雷设施检测所,联系电话:64721440。
4、防雷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浙江省气象局87073183、87076783;杭州市气象局87110588、87076133;建德市气象局64793366、64735922
特此通告。
建德市气象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