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号
现发布《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请认真执行。
市长: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市天气将持续晴好,气温急剧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消防形势异常严峻,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呈多发态势。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建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3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令期。森林防火禁令期间,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