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压力增大,各种非法传销行为在我市仍有蔓延之势。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形式有:以发展人员数量多少给付报酬、以加入人员认购商品交纳费用为条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计算上线的报酬等三种。
目前,我市主要有以发展人员,要求加入人员购买指定商品收取费用的形式;在互联网上打着开发手机无线流媒体终端软件名义,发展代理商,收取费用的形式从事非法传销。不少的外地人员以出租屋为窝点,骗人加入,收取入门费。以高科技名义,骗人投入大量资金。
传销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影响社会稳定团结。组织者对参与者实施精神控制,具有理念的邪教性,会引发大量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案件,社会危害性很大。
希望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远离传销,同时要劝阻自已的亲戚朋友也不要加入传销组织,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发现涉嫌传销行为的要及时向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举报。房屋中介、出租房主、宾馆饭店会议场所等不得为传销行为提供方便条件。让全社会共同来抵制和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使传销行为在我市没有生存的土壤,营造我市和谐的发展和生活环境。
杭州市工商局建德分局
建德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