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建德市或在建德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本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者除外。本次会议旁听公民总人数不超过3名。
二、要求旁听的公民,在2009年3月27日前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建德市新安路1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64721161,申请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
建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