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建德、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2007年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为展示近几年来“平安建德” 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平安建德”建设,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平安建德、和谐家园”摄影作品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稿内容
作品要充分反映我市近几年来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建德”、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各级领导重视、各方齐抓共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现政法系统风采等为主要内容的摄影作品,且是个人亲自拍摄的。
二、 征稿对象、时间
1、征稿对象: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在本市居住、生活、工作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与。
2、征稿时间:征稿活动自2008年4月15日至5月15日止。
三、摄影作品要求及规则
1、作品要健康向上、主题鲜明,围绕“平安建德、和谐家园”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展示平安建德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取得的成就。
2、参与者投稿数量不限,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要求300万以上像素,JPG格式,尺寸规格为7寸。作品要配以简洁文字说明(20字左右),介绍拍摄地点及表现主题,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作品可直接交市综治办,也可邮寄。来稿请寄:市综治办收,邮编:311600 。
4、为保证入选作品的真实性,参与者应保留好作品的原始资料(数码作品保留原文件,传统作品保留底片),以备入选后组委会统一调底放大制作、核实。
5、本次征稿不收参选费,不退稿,参选作品由组委会保存。入选作品如涉及版权、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6、对入选作品将制作成图版进行展览,并给予适当的稿酬。
主办单位:中共建德市委创建“平安建德”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