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六项工作措施:
1、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帮扶指导
主动靠前解决企业复产复工过程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对生产企业和特殊食品监管
明确要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准借防控疫情之名明示或暗示其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从严查处市场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行为,要求销售散装食品要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一律暂停“试吃”活动。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强化餐饮场所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禁止堂餐,倡导推行无接触式订餐、送餐、取餐服务。
5、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加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问题,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6、加强食品安全共治共管
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新闻媒体、食品安全监督协会等社会力量联合发力,共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原标题:暂停“试吃”活动,散装食品需加盖销售,杭州六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